宪章
赫尔墨斯项目的法律操作系统
该章程并非服务条款协议、与注册公司签订的会员合同,或由国家机关颁发的合规文件。它是一个三层主权架构——一个专为社区治理而设计的法律操作系统,完全独立于对抗性的法律结构之外运作。每一层都是一个具有明确功能的独立工具;它们共同构成了赫尔墨斯计划的管辖权和制度基础。
该架构由三个相互交织的层级构成。A层——被动自然信托——赋予资产和财产层面的主权,保护社区资产免受企业和国家干预。B层——私人成员协会——赋予社区层面的主权,提供治理和经济成员框架,成员通过该框架进行交易和自治。C层——微型国家——赋予司法管辖层面的主权,颁布最高治理工具,将所有三层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。这些工具共同构成个人、社区和司法管辖层面的保护屏障——并非比喻,而是切实可行的法律结构。
A层
被动自然信托
被动自然信托是赫尔墨斯项目法律架构中主权保障的基础层。它持有并保护社区资产——土地、基础设施、知识产权和资本储备——使其完全不受公司债权人、国家行政机构和公共监管机构的管辖。其显著特征是被动性:该信托不进行任何主动交易,不具备法人资格,也无需向任何国家机关登记。它作为一种自然法的私人工具而存在,依据的是数百年来形成的普通法信托原则,而非成文法许可。
信托如同一个保护罩,守护着社区的基础资产——它不约束成员的行为,不制定运营规则,也不行使管理权。这些职能属于第二层(Layer B)。信托的受益人是社区成员;信托设立后,委托人不再享有任何受益权。这种法律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,使得任何一方的债权人都无法触及信托资产。该结构借鉴了数百年的普通法先例,并完全基于自然法原则——它无需任何成文法授权,也从未寻求过任何成文法授权。
B层
私人会员协会
私人会员协会是赫尔墨斯项目的治理和经济会员层。它作为一个由自愿成员组成的私人契约机构运作——它并非公共实体,不受公共行政法律的约束,也不对任何外部监管机构承担义务。私人会员协会通过会员契约而非国家颁发的章程来管理其内部经济、决策流程和行为准则。会员资格并非注册——而是自愿且经过深思熟虑的,通过签署契约加入,该契约约束会员遵守协会的运作原则。
PMA为社区内所有点对点交易、互助、基于贡献的分配以及共享基础设施和服务的访问提供法律保障。它是赫尔墨斯项目主权代币架构运作的框架:成员的贡献——包括劳动力、资本、专业知识和土地管理——在PMA内得到认可和奖励,从而在社区内部经济中获得记录在案的地位。PMA也是负责接纳成员进入架构下一层的治理机构。加入私人成员协会是进入C层的先决条件——没有绕过契约层的途径可以进入微型国家。
C层
微型国家
C层是主权管辖层——三层架构中最外层、最先进的工具。微型国家并非领土分离主义主张,也不寻求任何现有国家权威的承认。它是一个公认的自治框架:对特定社群及其事务行使主权管辖权的宣言,其基础是自然法原则、互不侵犯原则以及国际公认的自决权。其法律定位精准而审慎——它不挑战现有管辖权;它运作于现有管辖权未曾涉足且无法触及的领域。
C层直接与A层和B层对接:微型国家发布内部治理文件——包括章程、声明、成员资格认可和管辖协议——将三层架构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。它正式承认被动自然信托为社区资产的托管人,并承认私人成员协会为其组成成员机构。微型国家是该法律体系的顶端,赋予社区及其成员任何单一下层都无法单独提供的管辖权。进入C层需要完全满足A层和B层中规定的契约和资格要求;没有任何例外,也不接受部分进入。
经公证人见证的亲笔签名原件。非电子版。具有法律效力。
准备参与
该章程代表着一项严肃且明确的法律承诺——加入此架构并非随意注册,其所赋予的义务真实存在、有据可查且具有约束力。如果您已准备好参与其中,请访问“如何参与”页面,了解四种参与途径并开始对话。
